近日,中國鐵路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或稱我公司)間接收到有關反映,有人假冒我公司名義聲稱承攬到雄安新區(qū)部分拆遷拆除項目,并與個別建筑企業(yè)訂立合同,實施不法行為。對此,中國鐵路工程集團有限公司鄭重聲明如下:
中國鐵路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從未委托授權(quán)李偉(公民身份證號:522125196909023735)負責雄安新區(qū)任何工程項目。中國鐵路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從未與江蘇通宇勞務有限公司、山東世豐勞務有限公司訂立任何雄安新區(qū)拆遷拆除項目合同。中國鐵路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從未刻制“中國鐵路工程集團有限公司行政專用章”。有關授權(quán)委托書、施工合同及進場通知等均系有人惡意偽造了中國鐵路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印章、中國鐵路工程集團有限公司行政專用章及合同專用章等實施的不法行為,已涉嫌違法犯罪。
請有關單位提高警惕,認真核實相對方的主體身份,嚴防上當受騙。同時,我公司將進一步采取措施,依法追究有關人員或單位的法律責任,積極維護企業(yè)合法權(quán)益及良好市場秩序。
特此聲明。
中國鐵路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